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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市陈列合同怎么写?这5个关键条款必须注意!

超市陈列合同是品牌方与超市合作的重要文件,直接影响商品曝光和销售效果。一份规范的合同能明确双方权益,避免后期纠…

超市陈列合同是品牌方与超市合作的重要文件,直接影响商品曝光和销售效果。一份规范的合同能明确双方权益,避免后期纠纷。那么,签订超市陈列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要点?怎样确保条款合理且可执行?

一、明确陈列位置与面积

核心点:合同中需详细约定商品陈列的具体位置(如主通道端架、收银台旁)、面积(占多少货架层或平方米)以及展示形式(堆头、挂件等)。

示例条款:“乙方(超市)承诺将甲方商品陈列于生鲜区入口处1.2米堆头,并保证至少3个货架层陈列面。”

避坑提示:避免模糊表述如“优先陈列”,需附上门店平面图标注位置,并约定调整需提前书面通知。

二、约定陈列时刻与费用

核心点:陈列周期(如1个月/季度)、费用支付方式(一次性付费或按销售额分成)需清晰写入合同。

示例条款:“甲方支付陈列费5000元/月,合同期3个月,费用于每月5日前支付;若乙方未达陈列标准,甲方有权按比例扣减费用。”

常见难题:若超市中途撤柜是否退费?建议补充“提前终止需赔偿”条款。

三、制定陈列标准与检查机制

核心点:规定商品摆放要求(如正面朝外、价签清晰)、补货频率(缺货不得超过24小时),并约定检查方式(如每周拍照存档或第三方抽查)。

示例条款:“乙方需每日补货,确保缺货率低于5%;甲方可随机抽查,若不合格次数超3次,有权终止合同。”

实操建议:可要求超市提供陈列照片作为履约证明。

四、销量目标与奖惩条款

核心点:根据历史数据设定合理销量目标,并配套激励(如达标返点)或处罚(如未达标降低陈列位)。

示例条款:“若甲方商品月销售额超10万元,乙方返还10%陈列费;若连续2个月未达5万元,甲方可调整陈列位置。”

注意:避免设定过高目标导致合作失衡,建议分阶梯奖惩。

五、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

核心点:明确违约情形(如擅自撤柜、未达陈列标准)及处理方式(违约金、终止合作),并约定争议解决途径(诉讼或仲裁)。

示例条款:“乙方擅自更换陈列位置,需支付合同总额20%违约金;争议协商未果,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。”

拓展资料:超市陈列合同不是“走过场”,品牌方需抠细节、留证据。建议签约前实地考察陈列位置,并咨询法律顾问审核条款。只有合同规范,合作才能长久双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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